融资给多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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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我过往的教训给你说说,希望你不要重蹈覆辙。 先介绍一下我过去的经历:我在2014年创办了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现在改名了),当时注册的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一千万。然后为了申请基金牌照,让公司实缴资本金一千万元。于是找了一个垫资公司的中间人,花了50万给他做业务费让他帮忙走一笔账让我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实缴都变为五千万。然而这笔资金没有实际流入到公司账户。

后来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启动一轮融资,当时我对VC/PE领域完全不了解,于是就找到上面那个中间人,他介绍了一名投资人给我认识,我们经过接触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我的公司会获得投资方提供的2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同时获得对应的股权。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该笔资金要分期打入,首期付款20%,在打款当日,我的公司要相应增加投资方的股东,签订新的工商章程,变更法人代表等。

当我拿到第一期款项后,我将其中一部分支付了上述50万的费用给中间人,另外部分作为公司运营资金使用。第二期款项即将打进账户时,我收到了来自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我被另一个债权人告了,对方要求执行我财产(当时我的公司处于盈利状态,同时还有贷款尚未归还),而我的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于是投资方要求我支付剩余的款项,而我此时由于被诉讼,确实无能力支付,投资方认为我存在欺骗行为,要求我赔偿违约金,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20%的款项。

我当时因欠付银行债务较多,且面临被追究失信人黑名单的风险,因此想要回投资方已经支付的部分款项,于是我找来了那个中间人,向他索要当初他支付给投资方的资料原件(因为都是我跟他一起去的,所以我有他跟投资方签约时的照片),然后拿着这些去跟投资方交涉,投资方看在我确实无法立即支付余款的情形下,同意了我的请求,退还了我已缴纳的20%的款项,但同时要求我必须在限期内办理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投资方增列为公司的股东。

我于是又找到了那个中间人,告诉他我现在的情况,并且告诉他我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议的内容了,打算终止合同,希望他替我想想办法。于是他就再次找来了投方跟我协商,最终我们以投方不再追加增资,我退回前期款项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为结束。

以上就是我给你分享的我的惨痛经历,希望你能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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