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劵商业绩好吗?

褚丁涵褚丁涵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 之前写了美股和港股的研报,A股的研报还没开始写,本来打算休息两天再开始,但看到这个问题还是决定临时写个答案。 因为一直跟踪美国股票市场(其实主要是美股),所以对US GAAP还是有了解。按照US GAAP来分析的话,SEC对于SPV的业务划分和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存在极大问题的。

1. SPV这个概念太宽泛了,根据SEC的规定,只要是目的为持有资产并产生现金流以支持未来分配的实体就被称为spv(注意不是私募),但是实际上很多这样的企业是为了买可转债、可赎回债券等金融工具而设立的,这些金融工具如果转换成普通股可能市值会很大,但因为本身的目的就是为融资提供支持的,所以在财务处理上就应该作为债务处理。这样看来,很多公司根本就不是所谓SPVs。为了更加符合实际交易情况,应该把这种为了购买可转债或可赎回债券而设立的主体称为DFP(Debt-for-Pay Spv)。因为这里的现金流是依赖于未来发行证券来偿付的,而不是直接产生的。

2. SEC把每个Spv的财务报表都单独列出来,没有结合母公司一起合并报表,这种处理方式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个公司的投资可能有很多个Spv,每一个Spv又可能拥有多个子公司,如果分别列示,就会使得财务报表的数据非常难看且没有意义。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母公司对各个Spv的持股比例设定一个加权平均数进行合并,计算出综合经营结果,然后再基于集团层面来调整个别项目的金额,得到最终需要的财务报表数据。

3. 因为Spv的本质是集团财务的管控者,所以它拥有的对子公司的权力应视同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力来确定其会计处理方式——比如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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